本文件代替 GB11564—2008《机 动 车 回 复 反 射 器》、GB19151—2003《机 动 车 用 三 角 警 告 牌》、 GB23254 —2009《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标识》、GB25990—2010《车辆尾部标志板》四项旧标准,为机动车相关装置的安全性和检测要求带来新标准。
机动车检测新标准GB11564-2024《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》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!
本文件结合 GB 18285—2018 《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(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 法)》、GB 3847—2018 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(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)》、JT∕T 445—2021 《汽车底盘测功机》的要求,对 JJF 1221—2009 《汽车排气污 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》进行修订。
本文件于2025年9月8日发布,2026年3月8日正式实施。
附件:
JJF 1221-2025 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.pdf
GB/T33191—2025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仪器设备 计算机控制与通信技术条件》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,该标准由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国家标准委主管,将全面替代 GB/T33191—2016 ,并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。
附件文件:
GBT+33191-2025 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仪器设备 计算机控制与通信技术条件》.pdf
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排放检验评审工作,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5年11月20日联合印发了《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》 (以下简称《指导书》)。
此次《指导书》的出台,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划定了合规“硬标准”,不仅细化了对检验检测设备、检测软件、视频监控、人员能力等方面的审查要求,更传递出监管从严的明确信号。那么《指导书》有哪些内容需要重点关注?检验机构又该如何应对?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一、《指导书》核心解读
(一)通用要求:设备配齐,“明管明线”无死角
1、基础设备必须配备齐全
检测机构应依据其申请的检验能力范围,配备移动外观检验设备、车载诊断系统(OBD)诊断仪、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(含底盘测功机、排气分析仪等)、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、视频监控装置等。同时,也需配备用于周期核查和设备日常检查的必要辅助施。
2、设备连接须“明管明线”
检测设备未与检验无关物品连接,线路管路符合“明管明线”要求。即气路管线与电线网线均需明面布置、走向清晰,禁止任何形式的暗管隐藏或无线转接,从物理空间杜绝违规操作可能。
(二)检验检测设备:源头可溯,性能过硬
1、设备源头可查
所有设备的检定/校准证书需完整有效,其结果必须能从公示信息系统查询到。
2、严控性能指标
汽油车排气分析仪、柴油车氮氧化物分析仪等设备,其测量范围与准确度须严格符合国标;底盘测功机等关键性能指标必须现场验证合格。
(三)检测软件:智能锁止,数据真实
1、锁止功能可靠
要求对检测软件的“锁止功能”进行现场模拟验证。排气分析仪单点检查不合格、管路泄漏等场景下,系统需自动锁止;不透光烟度计使用滤光片进行零点和量距点检查,检查失败时检测程序中止功能;底盘测功机检测中超速,程序必须立即中止,从技术上杜绝人为干预。
2、电子档案完备
软件应完整记录设备检查、校正、维护(如更换、清洁、加固或调整)及标准物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。
3、数据连续真实
检测过程数据必须按规定频率保存全过程连续、未经任何修约的原始数据,并与OBD诊断数据实现精确的时间对齐,确保数据链完整、真实、不可篡改。
(四)视频监控:全覆盖、无盲区、实时化
1、外观检验区域无盲区
外观检验区域内配备全景摄像机,能够监测到整个外观检验区域情况。
2、检测线监控双重覆盖
每条检测线至少安装两路对角线监控装置,确保能清晰拍摄车辆车牌、排气管及取样管插入全过程。
3、移动监控补充
柴油车、重型燃气车检测线应配备移动式摄像机。
4、全程连续记录并实时公开
视频监控必须保证连续不中断,完整记录从设备启动到关闭的全过程,且检测过程视频需实时接入服务大厅显示,实现过程透明化。
(五)人员能力:流程熟练,操作精通
1、授权签字人
需按标准要求,独立完成从外观检验、OBD检查到排气污染物检测(如汽油车简易工况法、柴油车加载减速法)的全流程实操。
2、检测员
至少应精通外观检验、OBD检查、排气污染物检测中的一项,并能现场演示对不同燃料车辆的操作。
3、技术负责人与检测员
需掌握排气分析仪泄漏检查、底盘测功机性能测试等设备日常维护技能,并规范开展设备检查与维护,确保设备持续合规。
(六)资质认定限制说明:能力于资质严格挂钩
对于不具备重型燃气车/汽油车简易工况法、或重型柴油车加载减速法等特定测试能力的机构,监管部门将在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明确加以限制说明,实现“有什么能力,获什么资质”的精准管理。
二、检验机构行动指南
面对新规,检验机构应积极应对,主动适应行业新规,建议机构立即着手:
1、系统自查,对标整改
对照《指导书》清单内容,对设备溯源、性能指标等进行核查,对不达标设备立即更新或校准,确保所有设备符合标准要求。
2、聚焦关键,优化升级
优先确保软件锁止功能有效、数据全程连续真实、视频监控全覆盖,对不符合要求的软件和设备优化升级,实现检测过程“透明化”。
3、强化内训,实战演练
组织开展对授权签字人、检测员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实操培训与实战考核演练,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能熟练、规范地完成现场实操演示。
4、常态管理,融入体系
将新规要求纳入日常质量内控,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,通过定期内审、预防性维护等机制,实现长效合规。
《指导书》的发布,为机动车检验测行业树立了新的标尺,也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。对检测机构而言,当下最紧迫的任务,就是对照新规全面自查,确保从设备、数据到人员的全链条合规。更重要的是,要以此为契机,将外在的规范内化为精细管理的习惯和可靠的技术能力。当合规成为常态,扎实的内功自然会转化为赢得信任与市场的核心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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